1. 批復的寫作方法
批復必須以下級機關的請示或報告為存在的條件。沒有請示,也就無所謂批復。那麼批復要怎麼寫?下面我為大家分享批復的寫作方法如下:
1、批復的概念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用‘批復’”。
批復是答復性的下行文書,它是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指導性文件。批復必須以下級機關的請示或報告為存在的條件。沒有請示,也就無所謂批復。由此可見,批復與請示,是彼此相互對應的兩種公文。請示是上行文,批復是下行文。沒有下級機關的請示,就沒有上級機關的批復。請示和批復是正式行政公文中唯一具有相關聯的一對文種。這一特點決定了在批復的撰寫中,應充分體現出批復對於請示的針對性。因此,中以說批復是針對請示的批答公文。它是專門解決請示問題專用公文,其行文受到請示機關和請示內容的制約,行文關系和行文內容都是特定的。
2、批復的特點
批復是上級機關答復下級請示的一種下行文,它只針對請示而行文,它與 通知 、指示有所不同。 通知 、指示是上級機關主動下發的,批復是根據下級機關的請示而發的。其特點有:
(1)下行性;
(2)針對性;
(3)及時性;
(4)制約性;
(5)實踐性。
3、批復的結構
批復的結構可由標題、主送單位、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組成。
(1)標題
批復的標題大體有兩種寫法:一是完整規范的標題,如《中共中央對〈關於在職工中開展讀書活動的報告〉的批復》;二是由五部分組成的標題,如《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調整錦州市與錦西縣行政區域界線給遼寧省人民政府的批復》。該類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批復意見、事由、受文機關名稱和文種共五部分組成。這類標題雖然復雜,但表述清楚、嚴密。如果標題中不寫受文機關名稱,通常在公文主送單位處(即標題的左下方,正文之前)寫明受文機關名稱,或者在標題的下方寫明發文的年、月、日和對某機關的批復字樣,並用括弧括上。日期字型大小與正文相同。
(2)批復的主送機關
也就是報送請示的機關。如果標題中沒有標明報送請示的機關名稱,主送機關和名稱要單獨寫上,放在標題之後、正文之前,頂格書寫。如果標題中已經標明了報送請示的機關的名稱,那麼主送機關也可以省略不寫。
(3)正文
批復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組成,一是批復依據,或叫告知情況,寫“×年×月×日請示收悉”,或“×發[19××]×號請示收悉”或“×年×月×日×發[19××]×號請示收悉”等文字,有的還寫“經研究,批復如下”,這就構成了批復的依據,即針對某請示件人作出答復。二是批復內容。如果對請示內容不同意,要寫明理由;如果是因情況不明,決心難下,可以寫“暫不予批復”,但一定要用函件告訴對方。批復的內容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不可含糊其辭。三是結語。批復的結尾很簡單,一般只寫“此復”或“特此批復”,並且另起一行,表示全文的結束,但有的批復不一定有這類結束語,近年來,不少批復均不用結束語,在表明態度、分析說理或作完批示後,即收尾結束。
(4)落款
如標題寫了發文單位的名稱,落款可以省略,只寫×年×月×日即可。如標題沒有寫發文單位,又沒有用帶版頭的正式公文紙印刷,落款必須寫清楚發文單位的名稱。
4、批復寫作應注意的事項
(1)批復具體體現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實際情況的結合,因此,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待這一工作。
(2)及時批復,以免貽誤工作。
(3)如來文請示事宜雖然可行,但所陳述的辦法不夠妥當,或文字不甚周密,可將來文退回,請其修改後再作批復。
(4)有些請示,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辦理或一文多頭請示,應予以糾正,以免貽誤工作。
(5)措辭要莊重、周密、准確。
(6)注意堅持一請示一批復的原則。
2. 應用文寫作:請示和批復怎麼寫
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請求指示時使用的文種。批復是上級機關針對下級機關的請示作出的回答,通報一般是用於公布需要特定范圍內知曉時的文種,比如表彰先進,批評錯誤。
一般公文寫作都有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結語,落款。正文需要具備發文是由,說明起因經過及結果,使用書面語,闡述簡潔明了,富有邏輯,例如:
請示標題:關於X鄉鎮企業X產品開發所需幫助資金的申請
正文:X上級部門,我們鄉鎮企業在原有產品生產的基礎上,為使企業更加壯大,產品種類更加豐富,經過多方考察和論證,經企業領導班子和專家小組的共同認定,需要上一個X新產品的生產項目,現自有資金X萬元,還有X萬遠的資金缺口,需向上級X部門申請幫助資金100萬元。
請批復X鄉鎮企業年 月 日
批復標題:關對X鄉鎮企業新上項目資金的批復
正文:X鄉鎮企業,你單位X項目資金申請,經過研究和認證,符合幫助標准,同意撥付幫助資金100萬元。
X上級部門X年X月X日

(2)大學語文批復怎麼寫擴展閱讀: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求對某項工作、問題作出指示,對某項政策界限給予明確,對某事予以審核批准時使用的一種請求性公文,是應用寫作實踐中的一種常用文體。請示可分為解決某種問題的請示,請求批准某種事項的請示。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五部分組成。請示的正文,主要由請示的原因、內容、要求三部分組成,請示時應將理由陳述充分,提出的解決方案應具體,切實可行。
請示的注意事項除其特點中所述之外,還應注意請示與報告的區別,切忌用報告代請示行文,請求的內容若涉及其它部門或地區時,在正常情況下應事先進行協商,必要時還可聯合行文,如有關方面意見不一致,應如實在請示中反映出來。
另外請求撥款的應附預算表,請求批准規章制度的,應附規章制度的內容,請示處理問題的,本單位應先明確表態,正式印發請示送上級機關時,應在文頭註明簽發人姓名。
3. 怎樣寫批復
一、批復的概念 批復是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回復性公文。其製作和應用一般以下級的「請示」為條件。當下級機關的工作涉及到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報請上級機關審核批准時;當下級機關在工作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無章可循,報請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指示時;當下級機關遇到無法解決的具體困難,報請上級機關給予指導幫助時;當下級機關對現行方針政策、法規等有疑問,報請上級機關予以解答說明時;以及當下級機關因重大問題有意見分歧,報請上級機關裁決時,上級機關都應該用「批復」予以答復。除此之外,有時「批復」還被用來授權政府職能部門發布或修改行政法規和規章。 二、批復的特點 1、針對性。批復的針對性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批復必須針對請示機關行文,而對非請示機關不產生直接影響;二是批復的內容必須針對請示事項,不涉及請示事項以外的內容。 三、批復的分類 根據內容、性質的不同,批復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審批性批復;一類是指示性批復。審批性批復主要是針對下級機關請示的公務事宜,經審核後所作的指示性答復。比如關於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項目設立、資金劃撥等事項的審批。指示性批復主要是針對方針、政策性問題進行答復。這一類批復,不只是對請示機關提出請示事項的答復,而且批復的指示性內容,在其管轄范圍內,具有普遍的指導和規范作用。另外,授權政府職能部門發布或修改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批復,也屬於指示性批復。 四、批復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批復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1、首部。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標題。批復的標題有多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批復事項、行文對象和文種構成;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第三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第四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原件標題和文種構成。 (2)主送機關。批復的主送機關是指與批復相對應的請示發文機關。授權性的批復,主送機關應當是被授權發布施行行政法規和規章的下級機關。 2、正文。正文是批復的主體,其內容比較具體單一,層次構成相對固定。其中除授權性批復與一般批復的寫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復的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1)開頭。通過引敘來文以說明批復緣由。首先點明批復的下級機關並寫明來文日期、標題和文號,以交代批復的根據。 (2)主體。主要說明批復事項。應當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實際情況,針對「請示」的內容給予明確肯定(或否定)的答復或具體的指示,一般不進行議論。也有的批復,在批復事項後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進一步強調批復的主旨。 (3)結語。一般用「此復」「特此批復」等習慣用語。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署名寫上批復機關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成文時間寫明年、月、日。 五、撰寫批復應注意的問題。 2、批復的觀點要明確。無論審批性批復還是指示性批復,上級機關的態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則,更不能模稜兩可,以免使下級機關無所遵循。 3、批復要及時。批復是因下級機關的請示而行文,凡下級機關能夠向上級機關行文請示的,說明事關重要,時間緊迫,急需得到上級機關的指示和幫助,所以上級機關應當及時批復,否則就會貽誤工作,甚至會造成重大損失。
4. 批復格式範文是什麼
1、批復是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公文,它是機關應用寫作活動中的一種常用公務文書。
2、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從廣義上講,就是信件。
函作為公文中的一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范圍相當廣泛。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內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於不相隸屬機關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於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准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計數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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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請示批復怎麼寫
一、請示
(一)請示的適用范圍
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二)請示的特點
1.單一性。「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2.期復性。請示是下級機關為請求上級機關批准某一事項或解決某個問題而制發的。
3.時效性
上級機關受文後應及時研究,無論同意與否,都應盡快做出批復,不宜久拖不復。否則,便會影響下級機關正常開展工作。
(三)請示的分類
按照請示內容的不同,可以將請示分為以下三類:
1.請求指示的請示。
2.請求批準的請示。
3.請求批轉的請示。
(四)請示的寫法
請示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和成文日期組成。發文字型大小、發文機關和成文日期寫作要求與其他通用公文相同。
1.標題
有兩種:一是寫明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和文種;二是寫明發文事由和文種,省去發文機關。
2.主送機關
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
3.正文
請示的正文,一般由請示緣由、請示事項、請示要求組成。
(1)請示緣由:交代背景,說明請示的原因和理由,這一部分是能否得到上級機關認可批準的關鍵,用語要簡要,說理要充分,有理有據。
(2)請示事項:就某一事項或問題提出看法、建議或處理方案。
(3)請示要求:以請求語作結,語氣中肯地再次提出請求,常用「特此請示,請批復」、「妥否,請批示」、「以上請示,請予批准」等慣用語。
二、批復
(一)批復的適用范圍
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二)批復的特點
法定的權威性與執行性、行文的被動性是批復的主要特點。
(二)批復的寫作要求
1.針對性要強
批復是針對下級機關的請示行文的,批復事項必須緊扣請示的事項,有問有答,回復清楚,不能答非所問。
2.觀點要明確
對請示中所要求答復的問題都要有所交代,不能迴避某些問題、不予作答或含糊其辭。
3.表達要准確
對部分同意請示或完全不同意請示的批復,在引述來文、表明態度之後,還需要有說理分析,說理要力求簡潔,分析不要求詳盡,點到為止即可。文字表達要准確、簡要,措辭嚴密,用語准確,以免產生歧義和疏漏,影響工作。
4.批復應講究時效,及時作出答復,以免影響工作。
(三)批復的寫法
1.標題
一般都是規范的「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
2.主送機關
批復的主送機關同請示一樣只有一個
6. 撰寫批復開頭需要寫明什麼內容
撰寫批復開頭應寫明針對請示的日期與標題。批復是「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時使用的文種。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公文,它是機關應用寫作活動中的一種常用公務文書。
撰寫批復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行文的針對性。下級機關請示什麼事項,上級機關就批復什麼事項。
2、批復的觀點要明確。無論審批性批復還是指示性批復,上級機關的態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則,更不能模稜兩可,以免使下級機關無所遵循。
3、批復要及時。批復是因下級機關的請 示而行文,凡下級機關能夠向上級機關行文請示的,說明事關重要,時間緊迫,急需得到上級機關的指示和幫助,所以上級機關應當及時批復,否則就會貽誤工作,甚至會造成重大損失。
4、批復的行文要言簡意賅。要做到言止意盡,莊重周嚴,以充分體現批復的權威性。
(1)行文具有被動性
批復的寫作以下級的請示為前提,它是專門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公文,先有上報的請示,後有下發的批復,一來一往,被動行文,這一點與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2)內容具有針對性
批復要針對請示事項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態度,批復事項必須針對請示內容來答復,而不能另找與請示內容不相關的話題。因此批復的內容必須明確、簡潔,以利下級機關貫徹執行。
(3)效用的權威性
批復表示的是上級機關的結論性意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答復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不得違背,批復的效用在這方面類似命令、決定,帶有很強的權威性。
(4)態度的明確性
批復的內容要具體明確,不能有模稜兩可的語言,使得請示單位不知道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