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学语文课本里有个与牡蛎有关的课文叫什么
《荔枝蜜》《爱莲说》等写动物植物的差不多都是,说明文除外。
② 味与道——生蚝
生蚝,学名牡蛎,又叫蛎黄、海蛎子。这种喜欢附着在海底礁石甚至是轮船底部的带壳软体动物,一直是人类餐桌上的高档食材。
生蚝这种东西很有意思。不同种类的生蚝口感味道不同,这是人人都能想到的。但是同一种生蚝,照样能够区分出无比丰富的口感和味道,就显得颇为不可思议了。一般来说,生蚝生活的海域盐度越高,生蚝就越鲜美,因为生蚝只有分泌更多的谷氨酸(味精的核心)才能对抗海水的高盐。
另外,生蚝是一种能够自由转换自身性别的动物,也就是说想当男的就当男的,不想当男的就变成女的,女的当腻了还可以再变回来,令我们人类无比羡慕。不过生蚝也不会闲着无聊自己变来变去,在海域温暖、食物充足的时候,生蚝会变成雌性,肉质滑嫩饱满,还会有蚝卵(膏黄);而在清冷的海域,生蚝就会变成雄性,并且放慢生长速度,这就使得肉质变得鲜美脆爽。
除了盐度和温度,海洋里蕴含的微生物也能导致生蚝的不同风味。因为生蚝要食用海洋里的各种微生物,所以食物的种类不同,生蚝体内积攒下来的纤维物质也会有所区别。如果我们去品尝不同产地的新鲜生蚝(一定要生吃,不能添加其他味道),就能发现奶香味的生蚝、坚果味的生蚝、水果味的生蚝,甚至还有矿石味的生蚝。
生蚝的种类繁多,全球范围内,找出个几十种非常轻松。但是在庞大的生蚝族群中,真正为人类所喜爱并被端上餐桌的却并不多。要把各种美味的生蚝分类介绍,是个技术活。分类标准不同,分出的种类自然不同。
大致来说,如果按照形状分,长得比较规整的,很像我们常见的扇贝或者蛤蜊的,叫做扁平蚝;长得一头尖一头圆,表面凹凸不平的,叫做凹型蚝,这也是我们中国人餐桌上最常见的蚝。而按照口味来分的话,口味比较清甜的叫做石蚝,而海味比较重的叫做铜蚝。还可以按照大小来分,虽说不同种类的蚝分法不尽相同,但不变的是越大越沉的生蚝号越小,但千万不要以为长得小的生蚝就不好,切记切记。
还有相对复杂的分类方法,就是按照产地和生蚝的具体类别来分,种类不胜枚举,这里也不多赘述,我们只要知道其中几种好吃的就足够了。
国内最常见的是原产自法国的吉拉多生蚝,这种法国生蚝如果细细品味,会有一种奶香味或榛子的香味,不过中国在自己的海域养殖的吉拉多生蚝因为生长环境的原因,很难有这些独特的味道(保护环境很重要……)。法国还有一种贝隆生蚝,举世闻名,它富有金属矿物风味,且对水质要求极高,在法国放养的生蚝苗能活下来一半就算万幸。贝隆生蚝虽然备受推崇,但因为那种金属风味,使得很多对海鲜并不很感兴趣的人难以下口。法国还有一种很漂亮的翡翠生蚝,因为受海洋里的一种海藻的影响,使得蚝的腮部变成了翠绿色,因此得名。
太平洋里还有一种熊本蚝,原产自日本熊本,现多见于美国西海岸,因为日本一带捕捞过度快吃绝了。这种熊本蚝长得慢且个头小吃起来奶香浓郁,闻起来还有淡淡的香瓜气息。太平洋南部海域还有一种悉尼岩蚝,长得和熊本蚝很想,但却富含矿物风味。
除了上述这几种,各国餐桌上常见的还有缅因贝隆生蚝、塔斯马尼亚生蚝、纽约蓝点生蚝等等,篇幅有限,不多说了。
怎么吃生蚝?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
欧美国家热衷于生食生蚝,而且往往都是乘船出海,现捕现吃。新鲜的生蚝捕捞上来,用小刀撬开厚重的壳,把一腔蚝肉融合着丰富的汁水一股脑的倒进嘴里,感受鲜味的刺激在舌尖和口腔中炸裂,体会各种需要细细品味的清甜和馨香。记得初中语文课上,《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课文中,莫泊桑就曾描写过这样的场景,“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当然了,生食生蚝并不一定要感受原汁原味,很多时候还是要有所搭配的。最受人们喜爱,也最有格调的,就是搭配葡萄酒。霞多丽葡萄酒、长相思葡萄酒、夏布利葡萄酒、干型香槟,都是生蚝的绝佳伴侣。更为讲究的,还会用不同的葡萄酒来搭配不同香味类型的生蚝,以求达到极致的味觉体验。生蚝撬开,倒上一些葡萄酒,再一口吸入,酒香与鲜香相得益彰,是一种绝佳的享受。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葡萄酒都适合与生蚝搭配。说得简单点,红葡萄酒更适合搭配红肉,如猪肉、牛肉、羊肉;白葡萄酒更适合搭配白肉,如海鲜、鱼肉、鸡肉。
除了葡萄酒,西方人还善于调制各种酱汁来搭配生蚝。这也是东西方饮食文化一个很大的差别,中餐习惯在制作时把足够的味道加入到食材里,而西方习惯把味道浓缩在酱汁中,在浇淋在食材上,或放置在旁边,让使用者可自由选择味道的浓与淡。常见的搭配生蚝的酱汁,往往都会出现青柠檬、红酒醋、红葱头得身影,还有一些人喜欢加入山葵、生姜、辣椒、鹅莓等材料。至于各种材料的具体配比,那就全凭个人爱好了。
视线回到中国。我们貌似更加喜欢加热甚至成熟后的生蚝。其实生蚝在加热后,鲜味物质会减少,风味自然会减弱。但是我们中国人餐桌上的生蚝基本都是我们国家自己养殖的,而我国海域的环境状况,你懂的……
要把生蚝做熟,我们中国博大的美食文化中自然会有不同的方法。
在福建、两广、台湾一带,人们喜欢蚵仔煎,或者说蚝仔烙。用鸭蛋(鸡蛋也可)和番薯粉调成糊,包裹新鲜的蚝肉,在油锅中煎成两面金黄内里软嫩的饼,既保持了蚝肉的鲜美,又融合了蛋香、面香和油香。
鲁菜里有一道炸蛎黄,与蚵仔煎类似。把新鲜的蚝肉取出来,挂上一层薄糊,下锅油炸。这道菜极考功夫,面糊稠了,面味就盖过了鲜味,稀了又会脱糊;油温过高,表层易糊,蚝肉炸不透,油温低了又容易窝油,吃着油腻;炸的时间也要恰到好处,保证里面的蚝肉断了生还能保持丰富的汁水。
抛开这些专业级别的做法,民间最流行的就是把生蚝拿来烤或者蒸。不过无论是烤还是蒸,都离不开蒜蓉粉丝。先把大蒜切碎,捣成蓉更好,用油慢慢煸炒成金黄色,再加上盐,调制成蒜蓉酱,和焯软的粉丝一同覆盖在蚝肉上。在热力催动下,蒜香四溢,蚝肉借着蒜香,鲜甜更加明显,就连原本平淡的粉丝也在这二者的催化下升华到了美味的极致。嫌口味单调的,还可以再加上点豆豉或者辣椒,香气会更加丰富。
现在,随着中西餐的融合,出现了一种芝士烤生蚝。不过我个人觉得,芝士奶香浓郁,味道厚重,会把生蚝原有的鲜甜彻底掩盖,所以我并不推荐。
说一千道一万,生蚝虽好,毕竟性寒,配上点葡萄酒也许还好,但吃多了身体肯定受不了。所以,还是适当节制,细水长流。每次浅尝辄止,才能不断保有对这份鲜美的期待。
③ 初中一篇外国课文,一家人旅游,有卖蛤蜊的,女主人没钱死要面子让孩子吃说自己不喜欢吃,求课文名称
《我的叔叔于勒》
大致的内容是: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人财两空,被看成是流氓,落的扫地出门的地步。既至美洲,赚了小钱,两年后又发了大财,成为大家的“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的旅行,他们在船上却见到一个酷似于勒的穷苦的卖牡蛎的人,菲利普先生在船长那里得到了信息及验证.不但发财的梦想化为乌有,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成为泡影,眼下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不动声色地改乘圣玛洛船回来,以免再次碰上于勒回来见他们。最后再也没见过他。
④ 中学语文课本里有个与牡蛎有关的课文叫什么
我的叔叔于勒,作者莫伯桑
小说通过一对夫妇如何用垫利眼光对待弟弟的故事,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风尚和炎凉世态。鲜明的对比手法是本文的最大特色是细描写极为传神,把人物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莫泊桑(1850~1893)法国作家。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1870年到巴黎攻读法学,适逢普法战争爆发,遂应证入伍。退伍后,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职。19世纪70年代是他文学创作的重要准备阶段,他的舅父和母亲的好友、着名作家福楼拜是他的文学导师。 莫泊桑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有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美称。他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摹写人情世态,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均有独到之处。除了《羊脂球》(1880)这一短篇文库中的珍品之外,莫泊桑还创作了包括《一家人》(1881)、《我的叔叔于勒》(1883)、《米隆老爹》(1383)、《两个朋友》(1883)、《项链》(1884)等在内的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佳作。 莫泊桑的长篇小说也达到比较高的成就。他共创作了6部长篇:《一生》(1883)、《俊友》(又译《漂亮朋友》,1885)、《温泉》(1886)、《皮埃尔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和《我们的心》(1890),其中前两部已列入世界长篇小说名着之林。
⑤ 《我的叔叔于勒 》里牡蛎暗喻什么
若瑟夫的父亲向往的贵族生活。
他提出要给家人买些牡蛎来吃,可是牡蛎在当时的法国属于奢侈品,就算是现在价格也是比较昂贵。
说实话对于生活在海边的人来讲,每当捕鱼旺季,牡蛎是极便宜的一种海鲜,那绝对是白菜价,可是却被法国人追捧成极贵重的食材,想来是物以稀为贵吧。若瑟夫的母亲舍不得钱,提出只给两个姐姐和一个姐夫买点牡蛎,就这样将于勒的出场引了出来。

(5)语文课文一篇讲牡蛎的叫什么扩展阅读:
《我的叔叔于勒》最初发表于1883年8月7日《高卢人日报》。
19世纪80年代,正是法国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发展的时期。普法战争以后,法国出现了延续二十年的农业危机,工业技术发展缓慢,工业危机也时起时伏。财政寡头为了转嫁危机,一方面向国外大量投资,加紧侵略殖民地;
另一方面,在国内加紧盘剥劳动人民,使小资产阶级大量贫困破产,一部分不甘心破产的小资产阶级成员,纷纷踏上了漂洋过海的险途,企望在美洲、亚洲甚至非洲闯出一条大发横财的生路,梦想着有朝一日腰缠万贯荣归故里。
同时,在文化思想上更加紧用资产阶级腐朽堕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蚀毒害广大群众。这篇小说所报写的小资产阶级日益贫闲的境遇和他们海外发财的幻想以及拜金主义的人和人的关系都清晰地反映着时代的面目。
⑥ 语文课本里出现的美食——牡蛎
读名篇赏美食
因为生活在大平原的缘故,最早知道牡蛎是在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文中是这样描写的:“一个衣服褴缕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牡蛎扔到海里。”
其实牡蛎在我国也很常见,它就是很多人眼中的生蚝。在中国还有海蛎子、蛎黄等不同叫法。北方市场上常见的海蛎子就是养殖了一年的牡蛎;南方习惯叫的生蚝则多是养育了两到三年的牡蛎,个头相对较大。
实用的生蚝大致来说只有两类:一侧蚝壳深深凸起的凹型蚝和像扇贝一样较为扁平的扁型蚝。前者最为常见,市面上能吃到的大多数生蚝是凹型蚝;而后者是最有名的便是被称为贝隆生蚝的名贵品种。
《我的叔叔于勒》一文,用第一人称讲述,要在了解人物性格特点和心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想象、补充。
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发生变化的原因,可能是由多方面的:菲利普夫妇很穷,怕于勒再来拖累他们;骨肉关系也要以金钱来衡量;虚荣心,怕女婿和其他人看不起自己;以及其他原因等等。
对菲利普夫妇的评价要实事求是,从生活实际出发,是评价而不是批判。
小说围绕菲利普夫妇对于人类的态度变化,展开曲折的情节。
于勒挥霍家产,被送到海外。菲利普一家因于勒的挥霍陷入困境。菲利普全家等待在海外发财的于勒归来解困。于勒破产成了穷光蛋,菲利普夫妇弃他而去。(逻辑)
于勒发财,菲利普一家,盼望于勒归来解困,于勒成了穷光蛋,希望破灭了。(心理)
菲利普一家因于勒的挥霍陷入困境。菲利普一家等待在海外发财的于勒归来解困。船上发现于勒破产成了穷光蛋,菲利普夫妇弃他而去。(情节发展)
菲利普一家等待于勒归来,为什么?于勒在海外发财了。不料于勒成了穷光蛋,菲利普夫妇失望怨恨而归。(技巧)
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环境、情节。小说围绕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变化,展开了曲折的情节。
原因——结果(逻辑)
期待——破灭(心理)
开端——发展——高潮(情节发展)
悬念——结局(技巧)
本文的作者是莫泊桑, 是十九世纪后半叶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俄国契诃夫和美国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代表作品有《项链》、《羊脂球》和《我的叔叔于勒》等。
这篇小说在选作语文课本时,删去了开头和结尾两部分,现照录如下,请大家欣赏看看,保留和删去这一头一尾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原文的开头是:
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祈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弗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元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我这就讲给你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的结尾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以后你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保留开头和结尾,能使小说以故事叙述人的角度,述说整个完整故事,增强可信度。可以使读者对人物心理有进一步的了解。
删去开头和结尾,能使小说情节线索清晰,不枝不蔓,主要人物关系表现得更加清楚。
⑦ 《我的叔叔于勒》中写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是想表达什么
其实《我的叔叔于勒》中描写贵妇吃牡蛎的样子十分高雅,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说明那些贵妇的行为举止十分的端庄,让男主人公的父亲看到了之后被贵妇的行为举止给震撼到。其实牡蛎这样的东西根本就不能够称为是什么高贵的人才能够享用到的东西,沿海地区的牡蛎真的是多的不得了,十分新鲜还没人要。所以在《我的叔叔于勒》中提到的吃牡蛎的情节也就是为了写出那些贵妇吃牡蛎时的高雅惊讶到了男主父亲而已。
所以说吃牡蛎这个动作本身应该是没有什么优雅性可言的,但是由于那两个贵妇高贵的修养,使得在男主父亲看来,她们吃牡蛎的样子真的是“像极了爱情”。所以由于地位阶级的不同,男主父亲从来没有想到吃个牡蛎竟然还可以那么优雅。而且牡蛎这个东西现在基本上是大街小巷都有,价格也不是很贵,沿海地区真的是多到没人买,但是可能在当时的法国,牡蛎也算是有点儿稀有的。所以作者主要目的就是对于阶级不同,教养不同进行一个侧面的描绘。
⑧ 小时候学过语文一课文:我的叔叔于勒 里面说的牡蛎吃法....我不懂
【步骤】
1. 牡蛎先用水冲洗干净,特别注意接缝处,常会有泥沙附着。
2. 把牡蛎放在毛巾上,凸面在下。边上备一个小碗随时准备接住牡蛎里面的汁液(尽量别流失哈,特美味)。
3. 为了不让牡蛎刀伤到手,用毛巾覆盖左手拇指(如图示)。
4. 右手持刀,从牡蛎屁股平着慢慢插进刀,直到刀在牡蛎里掐住不动(觉得牡蛎会好痛吧? 8过,为了美食,只好。。。)
5. 左手按住牡蛎,右手持刀偏转90度,直到听到“啪”的一小声, 牡蛎的上下盖从屁股开口。
6. 小心不要把牡蛎里的汁液晃出去哈,把牡蛎刀沿着上盖划动,割断牡蛎右侧连接上盖的肌肉。
7. 把上盖扔掉,小心把牡蛎边上的小碎片去除。
8. 牡蛎刀伸到牡蛎肉的底下,把连接下盖的肌肉割断。用刀把牡蛎肉翻个个,看起来更加饱满。
9. 把处理好的牡蛎放在装满碎冰或粗盐的盆子上。
放少许酱料连肉带汁吱溜一声吸进嘴里。嗯,美味!
⑨ 《我的叔叔于勒》中是生吃牡蛎么
是的,证据如下:
我父亲的大肚子,在他那件当天早上被人仔仔细细拭干净一切油迹的方襟大礼服里边挺着,而他的四周,散布着那阵在寻常出街日子必然闻得见的汽油味儿,这味儿教我认得那是星期日。
突然他望见了有两个男搭客正邀请两个时髦的女搭客吃牡蛎。一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用小刀一下撬开了它的壳子交给男搭客们,他们跟着又交给那两个女搭客。她们用一阵优雅的姿态吃起来,一面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了牡蛎,一面又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她们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了牡蛎的汁子,就把壳子扔到了海面去。我父亲无疑地受到那种在一艘开动的海船上吃牡蛎的高雅行为的引诱了。他认为那是好派头,又文雅,又高尚,于是走到了我母亲和我姊姊们身边,一面问:
“你们可愿意我请你们吃几个牡蛎吗?”
我母亲因为那点儿花费,不免犹豫起来,但是我的姊姊们却立刻接受了。我母亲用一种阻挠的音调说:
“我害怕吃了肚子痛。你只请孩子们吃吧,不过别多吃,否则你会弄得她们生病的。”
随后,她又侧转来,对着我说:
“至于约瑟,他用不着吃;男孩子们,我们是不该惯他们的。”
这样,当时我就留在母亲身边了。认为这种区别是不公道的。我用眼光跟着我父亲,他正庄严地引着他两个女儿和一个女婿去找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
那两个女搭客刚刚走开,于是我父亲指点姊姊们应当怎样刷溜地吃,才免得教汁子撒出来;他而且竟想做出一个样子,于是就拿起了一个牡蛎来。正在摹仿那两个女搭客的时候,他一下把汁子统统撒到了自己的方襟大礼服上了,接着我就听见了母亲喃喃地说:
“哎呀,一个人安安静静待着多好。”
但是我发见我父亲突然像是心绪不安,他走开了好几步,眼睛盯住了家里那几个绕着牡蛎贩子身边忙着的人,后来突然间,他对着我们走过来了。我觉得他的脸色发白,而且一双眼睛也是异样的。他低声向我母亲说:
“这非常古怪,那个牡蛎贩子真像茹尔。”
⑩ 上学的时间学了一篇关于牡蛎的课文拜托了各位 谢谢
我的叔叔于勒,作者莫伯桑 小说通过一对夫妇如何用垫利眼光对待弟弟的故事,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风尚和炎凉世态。鲜明的对比手法是本文的最大特色是细描写极为传神,把人物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怎么样,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