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批复的写作方法
批复必须以下级机关的请示或报告为存在的条件。没有请示,也就无所谓批复。那么批复要怎么写?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批复的写作方法如下:
1、批复的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用‘批复’”。
批复是答复性的下行文书,它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指导性文件。批复必须以下级机关的请示或报告为存在的条件。没有请示,也就无所谓批复。由此可见,批复与请示,是彼此相互对应的两种公文。请示是上行文,批复是下行文。没有下级机关的请示,就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复。请示和批复是正式行政公文中唯一具有相关联的一对文种。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批复的撰写中,应充分体现出批复对于请示的针对性。因此,中以说批复是针对请示的批答公文。它是专门解决请示问题专用公文,其行文受到请示机关和请示内容的制约,行文关系和行文内容都是特定的。
2、批复的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请示的一种下行文,它只针对请示而行文,它与 通知 、指示有所不同。 通知 、指示是上级机关主动下发的,批复是根据下级机关的请示而发的。其特点有:
(1)下行性;
(2)针对性;
(3)及时性;
(4)制约性;
(5)实践性。
3、批复的结构
批复的结构可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批复的标题大体有两种写法:一是完整规范的标题,如《中共中央对〈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的批复》;二是由五部分组成的标题,如《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锦州市与锦西县行政区域界线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该类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意见、事由、受文机关名称和文种共五部分组成。这类标题虽然复杂,但表述清楚、严密。如果标题中不写受文机关名称,通常在公文主送单位处(即标题的左下方,正文之前)写明受文机关名称,或者在标题的下方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和对某机关的批复字样,并用括号括上。日期字号与正文相同。
(2)批复的主送机关
也就是报送请示的机关。如果标题中没有标明报送请示的机关名称,主送机关和名称要单独写上,放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顶格书写。如果标题中已经标明了报送请示的机关的名称,那么主送机关也可以省略不写。
(3)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批复依据,或叫告知情况,写“×年×月×日请示收悉”,或“×发[19××]×号请示收悉”或“×年×月×日×发[19××]×号请示收悉”等文字,有的还写“经研究,批复如下”,这就构成了批复的依据,即针对某请示件人作出答复。二是批复内容。如果对请示内容不同意,要写明理由;如果是因情况不明,决心难下,可以写“暂不予批复”,但一定要用函件告诉对方。批复的内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不可含糊其辞。三是结语。批复的结尾很简单,一般只写“此复”或“特此批复”,并且另起一行,表示全文的结束,但有的批复不一定有这类结束语,近年来,不少批复均不用结束语,在表明态度、分析说理或作完批示后,即收尾结束。
(4)落款
如标题写了发文单位的名称,落款可以省略,只写×年×月×日即可。如标题没有写发文单位,又没有用带版头的正式公文纸印刷,落款必须写清楚发文单位的名称。
4、批复写作应注意的事项
(1)批复具体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实际情况的结合,因此,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这一工作。
(2)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
(3)如来文请示事宜虽然可行,但所陈述的办法不够妥当,或文字不甚周密,可将来文退回,请其修改后再作批复。
(4)有些请示,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贻误工作。
(5)措辞要庄重、周密、准确。
(6)注意坚持一请示一批复的原则。
2. 应用文写作:请示和批复怎么写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请求指示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作出的回答,通报一般是用于公布需要特定范围内知晓时的文种,比如表彰先进,批评错误。
一般公文写作都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语,落款。正文需要具备发文是由,说明起因经过及结果,使用书面语,阐述简洁明了,富有逻辑,例如:
请示标题:关于X乡镇企业X产品开发所需帮助资金的申请
正文:X上级部门,我们乡镇企业在原有产品生产的基础上,为使企业更加壮大,产品种类更加丰富,经过多方考察和论证,经企业领导班子和专家小组的共同认定,需要上一个X新产品的生产项目,现自有资金X万元,还有X万远的资金缺口,需向上级X部门申请帮助资金100万元。
请批复X乡镇企业年 月 日
批复标题:关对X乡镇企业新上项目资金的批复
正文:X乡镇企业,你单位X项目资金申请,经过研究和认证,符合帮助标准,同意拨付帮助资金100万元。
X上级部门X年X月X日

(2)大学语文批复怎么写扩展阅读: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解决某种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的请示。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
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
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3. 怎样写批复
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请示”为条件。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时;当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指示时;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答说明时;以及当下级机关因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都应该用“批复”予以答复。除此之外,有时“批复”还被用来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三、批复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批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批性批复;一类是指示性批复。审批性批复主要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指示性答复。比如关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项目设立、资金划拨等事项的审批。指示性批复主要是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这一类批复,不只是对请示机关提出请示事项的答复,而且批复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另外,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也属于指示性批复。 四、批复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批复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2、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2)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3)结语。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五、撰写批复应注意的问题。 2、批复的观点要明确。无论审批性批复还是指示性批复,上级机关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则,更不能模棱两可,以免使下级机关无所遵循。 3、批复要及时。批复是因下级机关的请示而行文,凡下级机关能够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的,说明事关重要,时间紧迫,急需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帮助,所以上级机关应当及时批复,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会造成重大损失。
4. 批复格式范文是什么
1、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2、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
函作为公文中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https://pan..com/s/1S26VOvO-3rIozoKiAsnAOQ

5. 请示批复怎么写
一、请示
(一)请示的适用范围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请示的特点
1.单一性。“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2.期复性。请示是下级机关为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一事项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发的。
3.时效性
上级机关受文后应及时研究,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尽快做出批复,不宜久拖不复。否则,便会影响下级机关正常开展工作。
(三)请示的分类
按照请示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请示分为以下三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
2.请求批准的请示。
3.请求批转的请示。
(四)请示的写法
请示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写作要求与其他通用公文相同。
1.标题
有两种:一是写明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二是写明发文事由和文种,省去发文机关。
2.主送机关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3.正文
请示的正文,一般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组成。
(1)请示缘由:交代背景,说明请示的原因和理由,这一部分是能否得到上级机关认可批准的关键,用语要简要,说理要充分,有理有据。
(2)请示事项:就某一事项或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或处理方案。
(3)请示要求:以请求语作结,语气中肯地再次提出请求,常用“特此请示,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以上请示,请予批准”等惯用语。
二、批复
(一)批复的适用范围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二)批复的特点
法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行文的被动性是批复的主要特点。
(二)批复的写作要求
1.针对性要强
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行文的,批复事项必须紧扣请示的事项,有问有答,回复清楚,不能答非所问。
2.观点要明确
对请示中所要求答复的问题都要有所交代,不能回避某些问题、不予作答或含糊其辞。
3.表达要准确
对部分同意请示或完全不同意请示的批复,在引述来文、表明态度之后,还需要有说理分析,说理要力求简洁,分析不要求详尽,点到为止即可。文字表达要准确、简要,措辞严密,用语准确,以免产生歧义和疏漏,影响工作。
4.批复应讲究时效,及时作出答复,以免影响工作。
(三)批复的写法
1.标题
一般都是规范的“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
2.主送机关
批复的主送机关同请示一样只有一个
6. 撰写批复开头需要写明什么内容
撰写批复开头应写明针对请示的日期与标题。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撰写批复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行文的针对性。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
2、批复的观点要明确。无论审批性批复还是指示性批复,上级机关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则,更不能模棱两可,以免使下级机关无所遵循。
3、批复要及时。批复是因下级机关的请 示而行文,凡下级机关能够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的,说明事关重要,时间紧迫,急需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帮助,所以上级机关应当及时批复,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会造成重大损失。
4、批复的行文要言简意赅。要做到言止意尽,庄重周严,以充分体现批复的权威性。
(1)行文具有被动性
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2)内容具有针对性
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3)效用的权威性
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
(4)态度的明确性
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